南都訊記者楊秀偉 江門市開展優化投資創業環境整治“吃拿卡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昨日發佈第11批2宗典型案例,台山國稅局一原股長受賄8.7萬,獲刑6年6個月。截至目前該行動已曝光29宗30人。    
  案例1:台山市國家稅務局稅源管理一股原股長司徒國輝受賄案。2010年至2014年,司徒國輝利用職務便利,在徵繳稅款以及辦理退稅業務中多次收受相關房地產公司好處費共計87000元。2014年8月,司徒國輝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案例2:台山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原教導員馮培就受賄案。2012年,馮培就在參與台山市打擊非法採礦聯合執法行動中,利用職務便利,承諾為他人取回被扣押的承包合同和挖掘機,從中收受好處費30000元。2014年4月,馮培就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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