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王本餘在包頭一酒店內接受本報記者採訪。
  23年前,在遂寧老家丟盡顏面後,王本餘決定外出。臨行前,按照當地傳統,照例找當地“瞎子”算了算。“瞎子”語重心長地告訴他:“出門不要往北走,往北走三朋四友要害你,你要出大事……”沒討到吉利,王本餘笑了笑,回家後,打好包裹,帶著“老婆”和養女,踏上了往石家莊的路。這一年,是1991年。三年後,算命先生一語成讖:與他同住的李彥明殺人潛逃,他被抓走判死緩……就在王本餘坐牢18年後,快要刑滿釋放時,北京公安來內蒙古監獄找到了他,真凶李彥明抓到了,他清白了。4月17日,華西都市報記者以《“川版趙作海”王本餘的歸鄉生活》為題報道了王本餘的遭遇,近日,記者又赴內蒙古包頭獨家採訪王本餘,還原他18年來的人生經歷。
  川版趙作海

  之事件始末

  18年來,從42歲到60歲,王本餘已習慣坐牢。
  華西都市報記者苟明內蒙古包頭攝影報道
  A脫罪

  真凶在京落網

  幸福來得太突然
  2012年,伊金霍洛,內蒙古第五監獄。
  一群囚犯,擠在狹窄的牢房,空氣齷齪,但王本餘覺得正常。
  18年來,從42歲到60歲,王本餘已習慣坐牢。當初的被冤枉強姦殺人,讓他痛不欲生,現在早已麻木。就像一塊傷疤,最初總要撓,久了也就忘了。
  可生活註定不會永遠平靜。這年7月,監獄民警突然找他:“王本餘,跟我走。”
  在會客室,他看到幾名警察,口音京味十足:“我們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你的同案犯李彥明被抓住了。”
  “他又犯了啥罪啊?”王本餘有些好奇。
  “這個與你無關,只對你有好處,沒有壞處,該說啥你說啥……”來人的語氣不驚不詫。
  事發過程早已說過很多遍,王本餘就像竹筒倒豆子,警察不得不頻頻打斷,讓他說慢點。18年來,他跟包頭市東河區公安分局民警說過,跟看守所民警說過,跟法官說過,跟監獄警察說過,跟同監舍的囚犯說過……但似乎並沒有人相信他。而這次,在18年後,卻從北京跑來幾個警察,主動聽他說。他有些激動。
  說完,簽字,按手印。他隱約記得,那天在回監舍的路上,似乎有些陽光。
  根據警察建議,王本餘決定再次申訴。這次,監獄也非常支持。監區長陳強說,咱們有複印機,我給你多印幾份,內蒙高院、包頭中院都寄一份,讓他們都知道。
  兩個月後,又有人來找他,也是北京來的,檢察院的。來了四五個人,王本餘再次把過程重覆了一遍,錄了音。
  2013年2月,內蒙古高院來人了。他們找到王本餘,詳細瞭解了當年的情況並作了記錄,然後走了。
  三個月後,內蒙古高院法官再次來到監獄會見王本餘,這次,一同來的還有三名法醫。法醫帶來一個模子,讓王本餘用嘴咬,留下牙印。咬模子時,王本餘又想起當年審訊他的民警。強光燈下,民警讓他張開嘴,仔細看了他的牙齒,然後告訴旁邊的民警:“他有兩顆虎牙,被害的女孩臉上那牙印就是他咬的!”
  想起這些,王本餘對著模子狠狠咬了一口。
  王本餘至今也不知道法院為什麼要取這個牙印,也不知道女孩臉上的牙印為何與自己扯上關係。
  等待很漫長,接下來的日子,仿佛比過去的18年都漫長。
  2013年7月22日,吃了午飯後,監獄民警來叫他:“王本餘,打好行李,準備出獄!”
  王本餘像聽到了炸雷,獃獃地沒有動彈。
  “還沒改判啊?”“真的要放你了。”民警的重覆,讓他知道這是真的。“你在包頭有親戚沒有?”“有個表弟……”民警撥通了王本餘表弟的電話,讓他在凌晨0點前,來監獄接王本餘。
  民警把他帶到禁閉室隔壁的辦公室,這裡已經有一男一女。“我們是內蒙高院的。”年長一點的男法官說,隨即念起一份文件:“……以前的判決,全部撤銷,案件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處理。”
  隨後,王本餘走出監獄大門。
  B賠償

  賠150萬元

  法官說“別再找麻煩”
  出門一剎那,他忍不住回頭望望,卻突然有些落寞:在這裡已經習慣了,每天按時勞動、學習、休息……現在突然要出去了,以後怎麼生活?
  包頭市中院的王副院長和一名審判長,已在門外等候。“現在自由了,以後有什麼打算?”王副院長問王本餘。
  “我要感謝政府,要感謝高院領導,特別感謝我們監獄長和監區長,給我平反。以後回老家,平平安安生活。”王本餘說著話鋒一轉:“但坐牢18年,我已經老了,以後經濟上也沒有著落……”
  話沒說完,被王副院長打斷:“這些你別擔心,我們會考慮的。”
  開完會,到了下午5點,表弟已經在監獄外會議室樓下等候。
  表弟開著一輛轎車。王本餘很驚詫,18年前,轎車可是當大官的人才能坐的。
  表弟要接他回去,但王副院長拉住他。“我們先去吃點飯。”“我不餓。”王本餘非常激動,做夢都沒想平反後還有法官請他吃飯!
  “不不不,這個情你一定要領,這是上級派給我們的任務。”院長說完,王本餘只好跟表弟一道,到了附近的餐館吃飯。
  “酒席辦得挺好,可能要花好幾百塊錢。”王本餘至今仍受寵若驚。
  表弟就住在包頭。踏進表弟家門,王本餘覺得富麗堂皇。地上鋪著地磚,牆刷得雪白,頭頂的吊燈有好幾個燈泡。電視也那麼大,坐在沙發上,用一個小玩意就能換頻道,電視機上換頻道的轉扭都沒有……
  晚上,沒找到電燈開關拉線,表弟幫他關了燈。監獄睡覺是不關燈的,關了燈,他反而失眠了。恍惚間,他想到了父母妻女……想著想著,突然一激靈,猛地睜開眼,天亮了!
  怎麼沒聽到監獄的起床鈴聲?完了!他一下坐起來,看了看房間,這時才想起,我這不已經出獄了嗎?他自嘲地笑了笑,穿衣,起床。
  2013年9月,時隔19年後,包頭市中院重新開庭審理王本餘案。一周後,法院宣判:不構成強姦殺人,但構成包庇罪,判刑3年,但因為服刑期已滿,立即釋放。
  王本餘在判決書上蓋了手印,表示不上訴。
  10月中旬,開始談國家賠償。
  按照182.6元一天算下來,一共一百零幾萬。加上與養女分離,與父母永別等等精神損失費,一共 140萬。算完後,王本餘說:“能不能再給我10萬?你看,我現在身體又多病,回去房子也壞了……”
  “你能不能保證以後不再找麻煩?”
  “再多給我10萬,以後絕不再找任何麻煩。”王本餘保證。
  11月4日,150萬元國家賠償,打進了王本餘的賬戶。
  經過法院協調,11月8日,王本餘在包頭還拿到一套50平方米的廉租房鑰匙。
  C相親

  門檻被踏平

  “萬人嫌”成了“萬人迷”
  得到賠償後,他借了些錢給表弟,後來又花50萬在遂寧買了一套房子。
  這個時候,在王本餘的老家,他已經成了名人,“原來王本餘強姦殺人是冤枉的”、“我也聽說了嘛,現在放出來了”、“報紙上說以前有被冤枉的”、“說是已經賠了150萬”、“嚯,王本餘這下發財了”……
  1月4日,王本餘回到遂寧老家,妹妹放出話,說哥哥要找對象。一時間,媒人踏平了王家的門檻。
  “河東鄉一個女人,45歲,在北京打工,要掌控經濟,喊我買房子,房子寫我們兩個人名字,等借出去的錢收回來,就馬上結婚。”
  “有個女人,打電話給我,明說不是看上我人,說我有殘疾,而且人個子也不高,就是看中我的錢。”王本餘的妹妹勸他說,“算了,多的是人,還怕找不到嗎?!”
  前前後後,已經有8個女人找他相親,選來選去,有兩個王本餘比較滿意。一個是遂寧當地人,在飯館打工,46歲,不大愛說話,3月底就沒打工了。他們一起吃了幾次飯。但聽到一些說法,讓王本餘不大高興:“她跟媒人說,跟我在一起這麼久,還沒用過我一分錢。”王本餘說,錢這個事情,如果等結婚後,不會讓她比別人過得差,但她如果只是看中錢,那不行。
  在跟這個女人交往時,另一個女人打來電話,問“你覺得我怎麼樣嘛”。王本餘說,這個女人也肯說話,45歲,人也不錯,也沒什麼負擔,但長相一般。他還在兩者之間考慮。
  坐了18年牢出來的王老頭,現在成了香餑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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