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出租車交通肇事後交警認定其負全責,雖事實清楚、責任明確且損失僅僅一兩千元,但司機卻不願向被撞車輛賠償,被撞車主無奈尋求法律訴訟。4月2日記者瞭解到,因類似小事走上訴訟維權之路的案例為數不少。
   新聞事件
   出租車全責卻拒賠
   3月21日,王先生駕車行至銀川市寶湖路城市公元小區附近時,與同向行駛從右側變道超車的一輛出租車相撞。王先生說,由於他的車損失輕微且出租車責任明顯,雙方約定一起到快速理賠中心處理,但出租車駕駛員王師傅後來又否認自己的責任,他無奈找到交警隊處理。3月24日,金鳳區交警二大隊作出責任認定:出租車負全部責任。然而,王師傅的答覆仍然是不賠,“讓他去法院告吧”。“為一兩千元去打官司,耗不起啊!”王先生說。
   4月2日,王師傅告訴記者,他對責任認定也認可,不予賠償的原因是交警部門在處理事故時,把他的駕駛證收走後轉交給王先生,造成他當天從10時至17時無法營運,損失很大。對此,金鳳區交警二大隊一位負責人解釋,處理此次事故的民警並未收過王師傅的駕駛證,是兩車駕駛員協商一致後,王師傅自己將駕駛證交給王先生,計劃賠付後由王先生交還王師傅,只是當時的地點是在交警隊辦公室。王先生認為,王師傅拒賠其實是擔心賠付之後,第二年起保險公司會按規定對他的車輛保險漲價。
   該出租車所屬的中苑出租汽車公司陳姓主管介紹,事故發生後,該車車主未向公司彙報,公司尚不知情。經查詢記錄,該車1月17日也發生過一起交通事故,同樣負全責。她表示,公司將儘快聯繫車主配合賠付。
   記者調查
   交通法庭越來越忙
   銀川市現有5364輛出租車,據主管部門統計,2013年共發生交通事故218起,其中一般事故46起、重大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2012年事故起數為169起。
   據瞭解,銀川市範圍內,對於造成每車1萬元以下損失的輕微交通事故,雙方對責任沒有爭議的,可到銀川市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中心進行快速處理。而對於責任有爭議或交警部門已達責任認定而擔責方拒賠的,事故另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為方便群眾,提高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處理效率,2010年12月銀川市興慶區法院成立了交通事故巡迴法庭,常駐興慶區交警二大隊,負責審理興慶區範圍內的交通事故賠償案。4月3日,該庭庭長任海權介紹,交通巡迴法庭是交警、保險公司、人民調解員、律師、法官等多部門人員集中工作。交警部門下達責任認定,一方拒賠或有爭議,人民調解員可先行調解。調解失敗,法庭當場立案,開庭審理,最後根據結果直接從保險公司劃款給當事人,使當事人走進交警隊就能從頭辦到尾,極大提高了維權效率和成本。據介紹,該法庭2013年全年受理案件311件,而今年1月至3月已達150多件。
   律師說法
   保險公司可直接賠付
   對於拒絕賠付的肇事者,損失輕微的受害方除了訴諸官司,還有其他選擇嗎?任海權表示,從法律角度來說,“沒有”。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銀川分所律師王新華表示,經交管部門確認的責任明確的交通事故,且損失輕微的,如再經訴訟程序有些浪費司法資源。既然法定義務機關已下達合法有效的責任認定,有關機構也確定了損失額度,在此情況下,對於失信拒賠的肇事者,保險公司完全可以試行直接向受損方賠付,而對肇事車主僅履行告知義務即可。如此既可快捷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又可避免繁雜的訴訟。而一位資深保險業人士表示,按目前保險業的規定,保險公司履行賠償責任必須經過投保人簽字認可,否則無法擅自賠付。
   本報記者 王文革  (原標題:一起小事故,司機卻拒賠,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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